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办法

日期:2023-06-14  点击数:

一、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浙江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委员。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办法。

三、本届教代会执委会设15名委员,候选人15名。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四、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由各代表团推荐,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提交大会选举。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代表因事、因病不能出席大会参加选举的,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选举。

六、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表示反对的可以另选他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含另选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表示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O”;表示不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划“×”;表示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画本办法规定之外的符、不能辨识的符号,对同一候选人画两个以上选项,意思表示不明的,视为弃权。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栏内填写被选人姓名,有同姓名的,应注明所在单位,书写另选他人姓名不能辨识的,该另选无效。

七、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所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所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全体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时方可当选。如果当选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九、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5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9名。以上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总监票人、监票人负责选举监督工作,计票人负责计票工作。

十、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投票箱投票。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首先投票,其次在主席台就座的代表投票,然后从第一排座位开始,请代表们从会场的右侧走出,左侧返回,依次投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请假的代表不参加投票。

十一、本次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会场设投票箱一只。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取出选票,清点张数。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委员名单。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如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时,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十三、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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