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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体育委员会 日期:2010-01-15 点击数: 文艺体育委员会职责 1、 文体委员会是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在学院工会领导下,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工会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 2、积极发展、建设各文体协会和文体社团,把具有不同兴趣爱好的教职工组织起来,支持、鼓励、指导他们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3、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文艺、体育培训班,大力培养文体活动骨干,推进文体活动的开展。组织具有我校传统、有影响、水平高的文艺、体育代表队,开展业余训练,参加省市区及高校系统组织的文艺、体育比赛,为学校争光。 4、指导、协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灵活多样、普及型的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气氛。 5、组织举办有关文艺、体育、健身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和报告,组织开展全院性的各种文艺演出及各种类型的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比赛,陶冶教职工文艺素养,增进教职工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向学院工会反映群众对体育、文艺等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调整、充实、丰富文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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